李红波律师
主任律师
李红波律师

李红波律师

主任律师

河南格冠律师事务所 15516391971

律师介绍

李红波

河南格冠律师事务所主任,担任洛阳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、洛阳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、洛阳市政协委员、洛阳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、九三学社洛阳市委监督委副主任。

自 1995 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执业三十一年,承办上千起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,执业期间实现当事人零投诉,2022‑2024 年先后获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、洛阳市司法局先进个人。

李红波律师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业务,累计承办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,业务覆盖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危害公共安全、侵犯财产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重大、疑难刑事案件,办案范围遍及洛阳及河南各地公检法机关,大量案件取得不起诉、取保候审、缓刑、从轻减轻处罚、免予刑事处罚等辩护效果,同时也擅长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、金融业务、企业危机防范处置、企业刑事合规业务,曾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挽回经济损失 6000 万元。

在刑事专业能力方面,其办理多起虚开发票、串通投标、合同诈骗、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案件,通过梳理账目、厘清法律关系,切割当事人责任,实现多起案件不批捕、不起诉;办理贪污、受贿、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,善于运用证据规则,实现证据排除、不起诉、大幅降量刑;处理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危险驾驶、涉毒等普通刑事案件,通过赔偿谅解、自首立功、证据审查等方式争取缓刑、不起诉结果;可为企业开展刑事合规排查、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服务,帮助企业防范高频刑事风险。专业理论方面,撰写刑事专业论文获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论文二等奖,办案经验被洛阳市司法局、河南省律师协会收录交流,多份法律意见被司法机关参考采纳。

刑事辩护典型案例

案例 1:串通投标、虚开发票案(72 小时不批捕)

当事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、虚开发票罪被刑事拘留。律师及时介入,72 小时内完成会见、梳理案件材料,提交法律意见,提出证据不足、已补缴税款、社会危害性小等辩点。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对当事人不予逮捕,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保障当事人人身自由与企业正常经营。

案例 2:故意伤害罪(被害人代理・刑事附带民事)

邻里纠纷引发冲突,被告人持匕首致被害人轻伤,公诉机关提起公诉。庭审中被告人主张正当防卫、防卫过当。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,调取固定医疗票据、伤情鉴定、证人证言等完整证据,当庭驳斥被告人抗辩意见,核算赔偿金额。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全部支持被害人民事赔偿请求,驳回被告人防卫相关抗辩。

案例 3:涉嫌偷越国(边)境罪、开设赌场罪案

当事人被列为跨境赌博专项案件对象,被指控偷越国(边)境、参与境外赌博平台协助运营,被采取强制措施。律师经阅卷、核对出入境记录、资金流水等证据,出具法律意见,提出当事人不构成偷越国(边)境罪,即便涉开设赌场也属于受胁迫从犯、无非法获利,结合自首、初犯等情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侦查机关采纳部分辩护意见,对当事人取保候审。

案例 4:盗窃罪量刑辩护案

当事人盗取快递,涉案价值 2099 元,达到河南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,公诉机关提起公诉。经研判证据充分,律师采取量刑辩护思路,围绕当事人初犯偶犯、认罪认罚、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,参考同类判例提出量刑意见。法院采纳辩护观点,对当事人从轻处罚,避免判处有期徒刑。

擅长领域

专注各类刑事案件,涵盖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危害公共安全、侵犯财产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常见、疑难、重大刑事案件

相关文章

查看全部
首页 李红波律师普法专栏 顶部